机构名称:银川市贺兰县中心敬老院(贺兰县老年公寓)
机构类型:敬老院
床位数量:300
费用价格:1000-1500元(仅供参考)
收住人群:自理
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民族路75号
预约参观:4001276788(24小时热线)
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是一家集敬老院、老年公寓、光荣院三位于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位于贺兰县城民族路东端,始建于2002年6月,规划用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9817平方米。建有4栋公寓楼和1栋多功能餐厅。
公寓楼共设置床位300张。老人居住房间全部设置为两人标准间,室内带卫生间,配置床柜桌椅、有线电视、太阳能热水器等起居设施,住房光线明亮,保暖通风。公寓楼内还设置有医疗保健、棋牌阅览、康复健身、办公示教等辅助用房。
多年来,我院遵循“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快乐养老、幸福养老”的办院方针,按照“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亲情化、生活舒适化”的管理目标,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环境设施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养老机构服务品牌,为入住老人提供安心、舒心、静心、放心的居住环境,贺兰县中心敬老院已成为入住老人颐享天年、和谐生活的幸福家园。
服务内容
提供全面专业照护,让长者及子女放心。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000-1500元/月
入住须知
贺兰县老年公寓入住须知
为保证入住人员的正常生活、人身安全及我公寓正常工作秩序,给老人提供一个安心休养的舒适环境,特制定如下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入住人员入住时遵循自愿原则,入住、离院自由,监护人不得强加干涉。仔细阅读服务合同、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订《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2、入住房间的基本设施:电视、被褥、暖瓶、餐具等生活用品均由本公寓提供,入住人员只需携带换洗衣物、卫生用品、洗漱用品、自用药品即可。
3、入住人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易燃、易爆、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公寓;一律不得使用公寓配置以外的任何电器设备,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如若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负责。
4、办理入住手续时须携带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入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五寸照片1张。
5、监护人和入住人员必须向公寓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为入住人员出具的体检报告。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人员本院拒绝接收;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老年病的人员,家属要如实告知。入住后如发现老人身体健康状况与陈述不符,公寓有权要求监护人及时接回,因隐瞒病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6、入住时须交纳押金1000元,退院时不欠费和没有损坏公物的全额返还;每月1-5号交纳当月生活费,不得无故拖欠。请假按实际住宿天数缴纳伙食费,床位费照常缴纳,当月清算,不可累加。
7、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取暖费、降温费、过节费、医疗费。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需另外计费。
8、入住时,家属应如实在《入住登记表》上详细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如联系电话、住址发生变化,应及时 通知院办公室更改。
9、入住人员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外出或被家人接回须向工作人员请假,并记录外出、归来时间。老人在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情况与本公寓无关,责任自负。
10、文明入住,团结邻里,服从院办管理,遵守入住人员守则,遵守“入住人员十要、十不要”。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
11、就餐时间
冬季(早餐)07:50—08:20 夏季(早餐)07:30—08:00
冬季(午餐)11:50—12:20 夏季(午餐)11:50—12:20
冬季(晚餐)17:50—18:20 夏季(晚餐)18:20—18:50
以上贺兰县中心敬老院(贺兰县老年公寓)的内容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感兴趣的长者拨打:4001276788 了解具体收费/预约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