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敬老孝村敬老院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是集康复、医疗、娱乐、食宿、疗养、养生于一体的全方位养生养老基地。本院占地三十余亩,毗邻万亩梨花园和念坛水库公园。四周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草坪藤廊。从繁华步入宁静,吐纳天地与自然。饭交通便利,邻接南六环和京开高速,乘坐地铁四号线距西单仅三十分钟,方便您随时探望老人。
仿古式建筑,坐北朝南,同时能容纳400人入住,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豪华家庭间供您选择。所有房间装修精良,均配为星级旅馆级住宿标准,另外还针对一些不能自理的老人,特安装了多功能医疗床。房间设有独立卫浴,并配有电视、电话、空调等家电,以及安全呼叫设备等老年人生活必不可少的设备。中心还设有一千多平米的室内活动区及大型舞台,定期表演节目或播放电影等大型娱乐活动。本院不但有阅览室、棋牌室,台球乒乓球等,还聘有专业老师教授歌唱、书法、舞蹈、养生太极拳等,丰富老人的文体生活。
周边的果蔬基地一年四季为我们提供优质新鲜水果、蔬菜,每顿饭前我们有专人去菜地采摘新鲜的蔬菜,确保每一顿饭都能吃上新鲜的蔬菜,这一亮点为入住老人提供了优质的餐饮保证。
本院工作人员皆是通过考核持证上岗的专业护理人员,服务周到,尊敬老人,充满爱心,定能尽职尽责地关心照顾您的家人。本院内设医务室,另与大兴区医院长期合作,提供定期医疗保养。饮食均经过特聘高级营养师专业调配,皆是对身体有益的养生餐。
所有的一切均为了能让老人享受最好的硬件设施、科学良好的饮食、精心的管家式照顾,及时的医疗保障、适度的娱乐等,远离城市的喧嚣,让老人做到真正的养身、养心、养寿。
收费项目
单人间 2100元 200元 200元
双人间 1050元 200元 200元
三人间 750元 200元 200元
豪华套间 3000元 200元 200元
护 理 费
护理级别 护理费(月) 护理内容
特别护理 2000元 24小时专人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监测生命体征、喂饭、洗澡、理发、换洗衣服、床单、被套、枕巾、房间卫生。
一级护理 1000元 对治疗阶段的老人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监测生命体征,喂饭、洗澡、理发、换洗衣服、床单、被套、枕巾、房间卫生。
二级护理 600元 观察老人的身体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监测生命体征,换洗衣服、床单、被套、枕巾、房间卫生。
三级护理 200元 监测生命体征,协助老人日常生活起居、饮食、健康活动、娱乐等。了解老人生理、心理变化,定期做老人心理健康辅导。换洗衣服、床单、被套、枕巾、房间卫生。
其它收费
1、医疗备用金:有医保5000元;无医保8000元(离院退还)
2、一次性入住费:500元
3、餐费600元月;食堂特别推出点餐业务(单收费)
4、冬季取暖费:单人间400元;双人间、三人间200元人
空调费:按表收费
特色服务
1、养生项目
2、康复项目
3、药膳调理
4、基因检测
入住须知
1、无传染病、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
2、有身份明确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老人及担保人应熟悉服务合同、协议,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4、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入住准备:
请您在入住时携带:
1、老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老人1寸免冠照片3张;
3、老人家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洗涤用品、被褥、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
4、老人家医保卡及近期必需药品及有关病例证明;
5、入住相关费用;
6、老人所用床、靠背座椅、热水瓶、内部电话等均由院方提供。
入院手续:
1、申请人持书面申请,与养老院签订入院协议书,签订协议时需有经办(担保)人签名,并加盖经办单位公章;
2、填写老人入院申请表;
3、入院老人选择护理项目缴纳相应费用;
4、入院老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相片两张,同时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入院老人必须提供镇级以上人民医院身体检查单据。检查项目如下:
①三大常规;②肝功能HAA+两对半;③胸透。
入院收费:
1、入院时一次性缴纳住院设施费500元。
2.入住押金:有医保5000元 无医保8000元
3、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4、老人在院期间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
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本院部门主管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办公室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书;
3、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费用;
4、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服务。
协议解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严重精神病;
3、隐瞒病史者;
4、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
7、不适应集体生活者,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未尽事宜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