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福利院成立于2000年5月,系民政福利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与敬老院、光荣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四位一体,四川省一级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首届全国“敬老文明号”(2013年)、全国“最佳养老机构”(2014年),老院地处老城中心区域(绥山镇东兴路)、占地5.35亩、建筑面积3595㎡,小巧玲珑、庭院绿化、幽静清馨,床位682张。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为使老人安享晚年,实现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等目的,市民政福利院不断强化硬件建设、积极完善软件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让老人深切感受社会温暖,切实保护老人各项权益。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护理模式
护理服务实行:(在院老人)“分级管理、集中护理”和(护理人员)“分级负责、轮岗护理”。

二、护理区域
(一)自理护理区域
万福(ABC)楼老人房间系两室(单人)一厅带厨卫阳台(48.6㎡);万乐(AB)楼老人房间系一室(双人)一厅带厨卫阳台(39.06㎡);每天集中定时供应热水:(早)6︰00—9︰00、(中)12︰00—14︰00、(晚)18︰00—22︰00。
(二)非自理护理区域
万寿楼老人房间系一间宽敞(双人)卧室配套大卫生间和阳台(34.56㎡);万乐A楼(四五六层)老人房间系一室(双人)一厅带厨卫阳台(39.06㎡);每天集中定时供应热水:(早)6︰00—(晚)22︰00,其余时间共用(定点)电热水器热水。
护理区域设施配套完善、精致实用,环境清香幽静、温馨悦目,购物就医、探亲访友、外出交通十分便捷老;但是护理区域会因老人入住需求、院方管理需要调整(范围、床位等)。人房间配有饮水机方便在院老人饮用开水,每天集中定时供应热水确保在院老人洗漱(澡)。老人寝室安有“呼叫”系统,以利(也是要求)在院老人有“事”求助(尤其是夜间)。夏(冬)季在院老人在公共活动(休息)室定时乘凉(取暖)。为在院老人提供餐具和床上用品。自理级在院老人每天按时自行到餐厅集中就餐和食堂服务人员使用保温餐车运送饭菜到非自理级在院老人楼层以利老人就餐。

收费项目
(一)自理级(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老人完全能够做到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履行护理服务协议相应条款,完全能够做到独自步行或使用电梯安全上下楼层。
1、护理服务项目内容:
⑴晨晚开关门窗,通风采光;⑵清扫房间卫生,全天保洁;⑶清除多余杂物,宽敞亮爽;⑷整理室内物品,摆放有序;⑸维护房间家俱设施,保证使用;⑹若有必要,为老人讲解院内家俱电器等设施(备)(包括允许自带电器)操作事项,保障安全;⑺老人因病住院,定期探望(或电话慰问)老人,关爱呵护;⑻开展老人心理健康辅导,排除可能不安隐患,宽心抚慰;⑼配套康复娱乐设施,动员组织老人积极参加多种有益活动,丰富生活;⑽适时为老人房间消毒杀菌、除去异味,清新宜人;⑾每天定时为老人播放音乐(三次),轻松欢快;⑿适时提醒老人洗澡(头)、理发修面、剪指(趾)甲,仪表端庄;⒀老人若突发疾病、意外或慢性疾病加重,即刻联系120医院(包括协作医院)或其家人,采取有效救治措施,平安健康;⒁随气温变化及时提醒老人增减衣裤鞋袜和床上用品,保暖御寒;⒂ 换洗衣裤(夏季、春秋、冬季每周分别为2—3次、1—2次、1次;老人自己洗晒内短裤鞋袜),着装整洁;⒃换洗床上用品布套每月一次和窗帘每半年一次,干净舒适;⒄老人衣裤、床上用品等要做到随脏随洗,洁净无污;(18)及时按照老人(呼叫)“求助”要求极力协(帮)助老人满足要求,方便老人。
2、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万福楼护理服务费用为1620元∕人•月和万乐楼护理服务费用为1520元∕人•月。

(二)介助级(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护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老人完全能够做到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履行护理服务协议相应条款,完全能够做到按照院方要求在限定楼层区域自由活动、但决不允许独自步行或使用电梯上下楼层。
1、护理服务项目内容:
在自理级护理服务基础上新增⑴提供护理辅助设施(拐杖、助行器、轮椅等),协助使用;⑵向老人讲解室内家俱电器、护理设施等操作方法,让老人能够正确使用和帮助老人康复身体;⑶督促或协助老人因气温变化增减衣裤鞋袜和床上用品;⑷督促老人家人陪其老人外出(或帮其老人)理发修面(费用老人自理)、协助老人剪指(趾)甲;⑸适时组织老人到室外庭院内活动休闲;⑹督促或协助老人常活动手脚、(借助护理设施)在院内室外多走动;⑺督促或协助老人洗漱;⑻协助老人洗澡(头)(夏季、春秋、冬季每周分别为3次、2次、1次);⑼若需要,协助老人大小便,即刻冲洗卫生用具;⑽督促或协助老人换穿衣裤鞋袜;⑾换洗内短裤鞋袜(同时做到随脏随洗);⑿端送饭菜,清洗碗筷;⒀(申请同意)为老人妥善保管自带药品并协助老人服用;⒁协助老人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申请批准)自带电器;⒂集中存放保管(老人不准私自留存)刀具、火机等危险类物品,协(帮)助老人使用此类物品;⒃务必要求老人集中在老人所住楼层休息室(除老人回房睡觉、在室外走道活动康复身体等外)看电视休闲,方便照料护理;⒄帮助老人蒸热自带饭菜(但为了老人健康,老人家人最好为其老人送来饭菜刚好一次享用,保证新鲜可口);⒅若申请批准,可代老人家人为老人在外购物(费用老人自理)(家人为其老人在外购物,尤其是糖果糕点等食用东西,不宜过多,安全可靠);⒆实行院内限定楼层区域护理服务。
2、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万寿楼护理服务费用1770元/人.月;万乐A楼(3—6层)护理服务费用1970元/人.月。

(三)介护级(日常生活行为部分依赖他人护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老人完全能够做到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履行护理服务协议相应条款,完全能够做到按照院方要求在限定楼层区域自由活动、但决不允许独自步行或使用电梯上下楼层。
1、护理服务项目内容:
在介助级护理服务基础上新增①协助或帮助老人a、因气温变化增减衣裤鞋袜和床上用品;b、剪指(趾)甲和帮助请人为老人理发修面(费用老人自理);c、常活动手脚或借助护理设施在院内室外多活动;d、洗漱;e、洗澡(头)(春夏秋每周2—3次,冬季每周1次);f、大小便(即刻洗净卫生用具);g、换穿衣裤鞋袜;h、吃饭喝水;i、(申请同意)遵照医嘱服药;j、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自带电器(原则上不允许老人自带电取暖器等危险类电器);②老人身体随脏随擦洗;③若安全需要,为老人提供使用安全束缚带等;④若老人身体可行,适时组织老人到室外庭院内活动休闲;⑤若老人家人要求,可为老人保管少量钱物、合理使用,但要做好登记交接;⑥视老人身体需求,可为老人做些基础按摩,帮助老人身体康复;⑦若老人长期坐椅(或卧床),则每间隔1小时帮助老人站立走动或翻身活动(或借助护理设施让老人做站立走动或翻身活动)。
2、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万寿楼护理服务费用1950元/人.月;万乐A楼(3—6层)护理服务费用2150元/人.月。

(四)特护级(日常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老人: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完全能够做到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履行护理服务协议相应条款,完全能够做到按照院方要求在限定楼层区域自由活动、但决不允许独自步行或使用电梯上下楼层。②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系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市民政福利院无法准确辨清哪位老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法准确界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痴呆症等患者几时处于思维障碍状态又何时出现意识短暂清醒,目前更是无力做到(即使采用“人性化—约束性”安全防范措施)能让此类老人如同上述特护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老人那样。
1、护理服务项目内容:特护级老人要么是瘫坐在椅子或瘫睡在床上、甚至大小便失控,要么是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要么是既为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又为瘫坐在椅子或瘫睡在床上(甚至大小便失控)。在介护级护理服务基础上新增①直接帮助老人a、因气温变化增减衣裤鞋袜和床上用品;b、按时剪指(趾)甲;c、常活动手脚或借助护理设施在院内室外多活动;d、洗漱;e、洗澡(头)(春夏秋每周2—3次、冬季每周1次);f、大小便(即刻洗净卫生用具);g、换穿衣裤鞋袜;h、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自带电器(原则上只允许老人自带电热毯、充电暖手器等安全性电器);②勤为老人擦身;③喂饭(水);④(申请同意)按照医嘱要求,为老人按时喂药。
2、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万寿楼护理服务费用①依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体弱程度确定〈A〉2120元/人.月、〈B〉2280元/人.月和〈C〉2440元/人.月;②依据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无意识或不听劝阻等)四处行走能力确定〈D•差〉2560元/人.月、〈E•弱〉2780元/人.月和〈F•强〉3000元/人.月。

四、为保在院老人安康,每天做到并力争做好:①视老人为亲人,护理(社工)人员定要多与老人交心、时刻关爱老人;②早晨起床,护理(社工)人员定要进房问候老人;③协作医院定期巡查老人身体健康状况;④午眠起床,护理(社工)人员巡房看望老人;⑤晚上入睡,护理(社工)人员要进房看老人安全睡否;⑥每天每30分钟内,护理(社工)人员要到非自理级老人床(椅)前护理巡视壹次;⑦护理(社工)人员定要主动多与老人家人交流沟通,及时掌握老人动态;⑧每周1—2次院里抽(普)查护理服务业务;⑨有事及时联系老人家人,以便立即妥善处理。

温馨提示:①敬请老人家人配合,尽可能地动员、鼓励老人多做事、多运动,使其更加健朗、更快康复;②非自理老人家人(特别是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家人)为老人配带洗漱等所有用具,最好做到均是塑料(柔性)材料用具,以防造成自伤或他(她)伤;③洗漱指刷牙、漱口、洗脸、洗脚、洗手、清洗阴部、梳头等;④本标准护理服务费用包括床位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综合管理费、公共设施费、公用水电费、基本护理费、特殊护理费、生活费等;⑤除经书面申请同意使用自带电器外,入住老人严禁使用自带电(燃)器,以保在院老人安康;⑥老人房间均安有水电表,若超出已收(预先核定)水电费用标准部分则按实另收;⑦老人房间安通闭路电视,老人足额缴费收看电视节目;

⑧解释权归市民政福利院护理科、社工科;
入住须知

老人,您若要入住福利院,则请您(最好在其家人帮助下)了解或做好如下几项:

第一项:确诊本人未患传染病或精神病。

第二项:亲自到福利院实地参观体验。

第三项:仔细阅读《老人入住(离开)福利院程序》、《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院务公告栏和咨询资料室)。

第四项:能够遵守《老人遵守事项》、《老人安全防范事项》、《老人出入管理细则》等院规(院务公告栏和咨询资料室)。

第五项:认真读懂和能够履行《护理服务协议书》、《告老人及其配偶、子女书》、《告老年痴呆症或智障患者法定监护人书》(院务公告栏和咨询资料室)。

第六项:接受和配合院方家庭访问评估。

第七项:申请入住并且签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有老年痴呆症或智障的社会老人入住福利院)护理服务协议书》。

第八项:入住后5—20天为老人试住评估期,期满据实界定老人是否能够继续入住(若能继续入住,则如实确定老人护理级别和费用标准)。

第九项:每逢单月1—10日为院方收取老人入住护理服务费用日期(节假日顺延)。

第十项:老人入住不足半个月或超过半个月又不足一个月,自己要求离院回家或其家人单方面接出老人回家,则院方将按半个月或一个月向老人收取老人入住护理服务费用。

第十一项:【特别提示】原则上福利院只接收年满六十周岁及以上未患传染病或精神病等的社会老人入住,因福利院老人床位及其配套设施有限。如果以下要求入住福利院的几类“特殊”社会人员,则可适当放宽入住人员年龄:

第一、身体残疾或智力障碍的社会人员;

第二、身体欠佳不能完全自理生活且身边无人(力)照料的社会人员;

第三、异地来峨短暂休闲疗养或本地因事临时到院小住的社会人员;

第四、因“情势”而定可以入住福利院的其他社会人员。

但是,以上要求入住福利院的四类社会人员在福利院院规、协议等所有文字资料中均被称为“社会老人或老人”,且与正常入住福利院的社会老人(或老人)遵守院规、履行协议等所有相关方面完全相同。

温馨提示:老人申请入住,需要事前准备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老人近期常规体检材料、两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和老人指定家庭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老人关系证明材料;②患有老年痴呆症或智障的社会老人医院诊断证明、近期常规体检材料、两张近照、身份证复印件和老人法定监护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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