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社会福利院创办于1992 年,目前与市光荣院、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合署办公,隶属衢州市民政局,是我市唯一一家提供城镇“三无”人员、社会自费寄养老人和孤老烈属等服务对象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于一体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同时,还是承担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的综合性福利机构。 市福利院原址位于市区三衢路88号,2010年6月因原址拆除重建,整体搬迁至市区白云北大道222号。
新院占地面积45.12亩,建筑面积14951㎡,总投资3236万元。目前休养区设有床位260张,在院休养老人250余人,床位利用率98%。院区不仅外部环境幽雅舒适,内部设施更是先进齐全,是目前衢州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档次最高的养老服务场所。
新院根据休养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执行分区护理(5个休养区域),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满足服务对象不同程度的医疗、康复、生活照顾和临终关怀的服务需求,并设置了活动室、棋牌室、健身房、门球场等活动场地,成立了微笑歌咏队、政治学习等兴趣小组,是一所真正能让老人养生延年的温馨家园。
近二十年来,全院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本着“奉若父母,情同亲生”的服务宗旨,以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人性化的管理、亲情化的关怀,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为社会服务,职工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受到省、市各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了省民政厅“二级福利院”、“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衢州市“行风建设满意单位”、衢州市首届“奥仕特杯”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奖和衢州市“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机构图册
服务内容

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

收养和管理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起草社会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守则和行业管理制度;

承担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

入住须知

一、入院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户口的“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老人(简称“三无”老人)。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

  3、本人自愿申请入院。

二、入院需提供材料

  老人近三个月内的体检单、审批表、入院通知单、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张、老人的近期一寸彩照2张、入住福利院的费用及医疗备用金。

三、申报程序

  1、“三无”老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入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根据本人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填报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根据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组织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将走访、调查详细情况整理成文,报区政府复核、落实经费情况,然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4、由市民政局审批后与福利院联系床位,床位确定后由市民政局开具“入院通知单”。

  5、由区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带审批表及入院通知单,将“三无老人”送到福利院。

三、入院

  区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将“三无老人”送到社会福利院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给入院老人进行健康查体。

  2、街道办事处必须给入院老人备齐所需的生活用品。

  3、户口迁移信和本人档案。

  4、“三无”老人的费用需每月月初(15号)由区民政局交费。

  5、“三无”老人在入住福利院期间,突发福利院无法处理的疾病,福利院休养部将通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接到通知后需尽快赶赴医院为老人办理入住医院的一切手续及费用,老人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护理、医疗也均由区民政局承担。

四、入院后,因不服从管理,经劝说不改者市福利院有权将人退回,若隐瞒事实真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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