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梅州市梅江区东街康寿乐园
机构类型:养老公寓
床位数量:85
费用价格:1500-2000元(仅供参考)
收住人群: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特护
机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赤岌岗一路23号
预约参观:4001276788(24小时热线)
梅州市梅江区东街康寿乐园位于梅江区金山办赤岌岗一路23号, 交通快捷,出行方便,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康寿院院长黄列贤是一位退休内科主治医师,从医30多年,中西医结合,具有丰富的临床医疗技术。全日候免费为入托老人检查诊病,康寿园成立五年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良好信誉,后经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养老机构。康寿乐园公寓有经验丰富的领导骨干、医疗护理,技术力量雄厚。食堂按卫生防疫要求规范设计,膳食根据老人营养需要和口味,做到营养搭配科学化、结构合理化、菜式多样化。
梅州市梅江区东街康寿乐园本着“入住乐园、让老人享福,为老人服务,替子女尽孝,为社会造福”的宗旨,热情周到地为老人服务。入住康寿乐园,让老人无限享福!
服务内容
1、对于子女不在身边,由于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独居的老人,集护理,养老、托管、娱乐、康复、医疗服务,护理培训于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
2、目前在社会中有相当比例的高龄体弱多病老人和患有各种疾病后期的老人害怕疾病,不敢面对疾病甚至死亡。他们生活不能自理,大多依靠家属照料,家属因此面临着极大困难,众多老人缺乏最后的关怀,针对于这样的状况,我院对这类老年人开展临终关怀服务,让老人晚年幸福的生活,走完最后一段人生的路程。
收费标准
入托收费:
1.入托人如无残废或其他特殊情况,生活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包伙食费人民币柒佰伍拾元(¥750. 00元)。入托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包伙食费人民币捌佰伍拾元至壹仟贰佰伍拾元(¥850. 00-1250. 00元),需专人24小时护理的双方协商面议。如遇入托人生病,甲方会及时通知乙方家属;同意治疗后才用药治疗(如遇病情危急,需急用的抢救药物除外)医药治疗费用按实结算。
2.入托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可自带或委托甲方统一购置。
3.应急备用金: 乙方入托时每人需交壹仟元人民币,作为特殊情况和疾病救治应急用。入托人解托时如数退还。
4.入托后如需退托,入托收费五天内按实际入托天数结算。超过五天当月入托费无退还。
5.入托后乙方应每月按时交纳各项费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费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缓交。
6..入托后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缴交入托费用,经甲方催促无回应的,应视为入托人自动放弃入托,原签订的入托协议(合同)终止,家属或委托人应接回入托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将入托人送返其家中(收取送、返费用,应急备用金多还少补)。
7.如家属有要求,入托老人可在乐园送终。
入托协议书
甲方:东街康寿乐园
乙方:入托人、家属或法定监护人
乙方为了入托人生活上有人照顾,过上舒适的老人群体生活,经本人自愿和(或)家属同意将入托人托付给甲方照料关怀。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护理类型
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 )护理服务
二、入托条件及费用:
1、凡本人自愿或家属同意的老年人均可按本协议进入该乐园居住。
2、为对入托者负责,入托人在办理入托手续前必须如实反映入托人的健康情况,以便甲方对入托人更好的了解和关怀,针对入托人存在的问题更好的引起关注和护理。
3、入托收费:入托人如无残废或其他特殊情况,生活能自理的按初级护理或特级护理每人每月包伙食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 00元)。入托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按中级护理或特级护理每人每月包伙食费人民币壹仟陆佰元至贰仟元(¥1600 00-2000. 00元),需专人24小时护理且有特别要求的,双方再协商面议。如遇入托人生病,甲方会及时通知乙方家属;同意治疗后才用药治疗(如遇病情危急,需急用的抢救药物除外)医药治疗费用按实结算。
4、入托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可自带或委托甲方统一购置。每人每月收费伍拾元(¥50.)
5、应急备用金: 乙方入托时每人需交壹仟元人民币,作为特殊情况和疾病救治应急用。入托人解托时如数退还。
6、入托后如需退托,入托收费五天内按实际入托天数结算。超过五天当月入托费无退还。如中途退托,应收取物损费、清洁卫生费等贰佰元。(¥200)
7、入托后乙方第一个月费用应按当月天数结算,第二个月开始必须在每个月的5号前交纳各项费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费用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缓交。
8、入托后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缴交入托费用,经甲方催促无回应的,应视为入托人自动放弃入托,原签订的入托协议(合同)终止,家属或委托人应接回入托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将入托人送返其家中(收取送、返费用,应急备用金多还少补)。
9、 如若家属要求在托老所送终(包括老人突然意外死亡者)甲方需一次性收取临终服务费及场地占用费1000元。
二、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照料好入托人的日常生活(包括饮食、起居和适当的娱乐活动等),并定期免费组织生命体征的健康检查。
2、甲方保证无行为能力的入托人不走失,如有走失由甲方寻找。对有自主意识表达及行为能力的入托人,未办理请假手续,并未经批准,私自离园外出或回家者,由此导致的各种不良后果和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3、甲方为保护无行为能力的入托人的安全,只允许乙方的委托人带走入托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带走入托人,乙方委托人必须办理好经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才能委托他人带走入托人。
4、甲方仅负责入托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和正常情况下的人身安全。不承担生病后的检查治疗费用。
5、入托人如出现病情危急变化时,甲方有权先行抢救治疗,并同时告知乙方,征求乙方家属意见是否进行治疗。医药治疗费用按实结算。
6、如甲方根据入托者的病情提出检查治疗建议时,乙方应及时回应。若乙方不同意检查后治疗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诊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对入托人在托期间因年老体弱,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疾病,人身意外或自然死亡等,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乙方:
1、委托人必须提供本人的证件、联系电话、固定常住地址。变换地址、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联系中断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入托人如需请假外出或回家,应写请假单,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才能离开。请假期间,入托人如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3、入托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等电器。
4、入托人在托期间不听从护理人员的劝告,强行活动或因突发精神症状,行为异常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本合约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双方进行协商议定。
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东街康寿乐园 乙方(入托人):
代表: (委托人):
电话:13825988193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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