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明珠晚晴老年公寓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民办福利机构。公寓地处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毗邻金寨路,面临金凤路,风景秀丽,交通便利,内配有完善的生活休闲服务设施。
公寓面积4000多平方米,配有医疗室、图书室、健身厅、休闲大厅及餐厅,拥有240多张床位,设有2人间、3人间,宾馆式装修,根据老人的意愿,可自由选择。
公寓实行医疗、护理、临终关怀一条龙服务。欢迎机体功能障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老年体弱、缺人照顾及家庭护理有困难的中老年人入住,我们将给入住的老年朋友提供一个环境满意、护理满意、诊疗满意及家属满意的疗养生活环境。
服务理念:
隐私:确保老人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为老人的个人信息保密。
尊重:了解老人的服务需求,尊重每一个老人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和宗教信仰。
独立:提高老人的独立生活能力,鼓励老人决定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做自由独立的自己。
选择:确保老人得到正确的帮助和支持,让他们参与选择、表述自己的喜爱。
权力:保持和维护老人的尊严、个性和隐私权,避免歧视服务。
托老、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日间照料、精神慰藉、临终关怀
收费标准:
入住须知:
一、入住公寓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二、入住公寓须有单位(或个人)担保,担保人须有单位出具证明,并持有效证件签订协议。
三、入住公寓需进行体检,并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无传染病(肝功能、乙肝五项指标、肺部透视)、精神病证明,方可入住,入住后每年体检一次。
四、老年人入住公寓时,应缴纳一次性生活用品费150元,由公寓统一发放被套、床单及枕套,老年人中途退房,一次性生活用费不退,所发生活用品可以带走使用(其他生活用品自备,体积不得超过一立方米)。
五、入住老人须一次性缴纳医疗备用金2000元。
六、入住公寓老人不得擅自私用电器,贵重物品须自己妥善保管。
七、缴费超过半月按整月计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
八、连续七天不在公寓就餐,需提前通知服务人员,退伙食费。
九、空调费另付,电热毯按月缴费。
十、担保方住址及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公寓。
十一、入住公寓老人必须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各种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2000-3000元元/月起,入住方式灵活,电话咨询可享优惠
自驾路线:
导航搜索合肥明珠晚晴老年公寓,位于合肥市肥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女路18号(江汽五村北门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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