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乐年乐馨养老服务中心位于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3号。紧邻柏堰湖生态公园和北雁湖湿地公园,背靠大蜀山森林公园,犹如一天然大氧吧,使乐馨院院空气常新;室内活动室有老年人健身康复器材,整体装修的风格让老人身心得到放松,给人一种置身在大自然的怀抱。让老人能感受到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绿茵遍地。老人茶余饭后,若徘徊其间或安坐其中,恬静、安详、温馨之感必油然而生,是你养老休闲首选的去处。
乐馨院开放床位53张,从长者的身、心、灵全方位需求出发,定制了五大服务模块。打造精神与物质生活充盈的亲情服务、快乐养老生活,以个性化、专业化、科技化追求客户的最大满意,为长者带来优质的专业照料。
服务内容
1、健康服务
包括健康评估、康复计划、周期体检、适应辅导等在内的全方位健康服务。本地三甲医院就医通道,双向转诊,三甲医院医生上门换药服务,绿色通道,二周各院老年康复医师巡诊服务,医疗合作。
2、生活服务
全方位生活照料。为长者生活提供便利。主要包括营养配餐、特别膳食服务、出行陪伴、生活用品代购、家属联络、每日问候、医疗服务转介、打扫清洁等。
3、心理支持
专业心理辅导,让长者摆脱不良情绪,走出孤独,发现快乐之源,拥抱快乐幸福晚年生活。通过有效的方式对长者进行心理疏导,增强长者的信心。
4、社工活动
倡导健康老龄化,引导长者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各项活动,拥有更多的活动社交机会,享受精力充沛、健康惬意、自由自在的晚年生活。
5、智能照护
智能化护理管理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紧急求助、全园区信息化功能、智能门禁、人体感应、不活动通知、无障碍救护。
包括健康评估、康复计划、周期体检、适应辅导等在内的全方位健康服务。本地三甲医院就医通道,双向转诊,三甲医院医生上门换药服务,绿色通道,二周各院老年康复医师巡诊服务,医疗合作。
2、生活服务
全方位生活照料。为长者生活提供便利。主要包括营养配餐、特别膳食服务、出行陪伴、生活用品代购、家属联络、每日问候、医疗服务转介、打扫清洁等。
3、心理支持
专业心理辅导,让长者摆脱不良情绪,走出孤独,发现快乐之源,拥抱快乐幸福晚年生活。通过有效的方式对长者进行心理疏导,增强长者的信心。
4、社工活动
倡导健康老龄化,引导长者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各项活动,拥有更多的活动社交机会,享受精力充沛、健康惬意、自由自在的晚年生活。
5、智能照护
智能化护理管理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紧急求助、全园区信息化功能、智能门禁、人体感应、不活动通知、无障碍救护。
收费项目
一、收费由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其他费等组成,具体收费根据老人身体健康能力评估情况及照护服务需求来定,收费区间在:RMB1980-3980元/月起
二、床位费根据房型决定一般有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具体床位费因房型不同,费用会有不同。
双人间: RMB:800元/月起
多人间: RMB:600/月起
三、护理费主要指护理和服务老人的费用,根据老人情况分为:自理、介助、一类介护、二类介护、特护,护理等级不同,费用也不同。
护理费有:自理是800元,介助是1480元,一类介护是1880元,特护2580元。
四、伙食费,即一日四餐正常费用,如果要特殊饮食要求等服务,伙食费会略有浮动。
餐费一个月600元,一日三餐,定期有下午茶。
五、近期我们有多项优惠政策出台供选择,如果您对此感兴趣且想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信息的话,可以和我们联系
二、床位费根据房型决定一般有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具体床位费因房型不同,费用会有不同。
双人间: RMB:800元/月起
多人间: RMB:600/月起
三、护理费主要指护理和服务老人的费用,根据老人情况分为:自理、介助、一类介护、二类介护、特护,护理等级不同,费用也不同。
护理费有:自理是800元,介助是1480元,一类介护是1880元,特护2580元。
四、伙食费,即一日四餐正常费用,如果要特殊饮食要求等服务,伙食费会略有浮动。
餐费一个月600元,一日三餐,定期有下午茶。
五、近期我们有多项优惠政策出台供选择,如果您对此感兴趣且想了解这些优惠政策信息的话,可以和我们联系
配套设施
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电风扇、空调、电视、无线网络、呼叫器等,卫生间按老年人需求设计,宽敞明亮,坐便器等卫生设施方便适用。配备坐诊医生为老年人提供日常医疗保健服务;阅览室、棋牌室、文娱室每日开放,供老人自由选择。紧邻柏堰湖生态公园和北雁湖湿地公园,方便家属陪同老人散步、健身。
入住须知
一、 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拟定的居住区域及护理等级接受相应的服务。
二、 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暴力倾向,六十岁以上的长者均可签约入住。
三、 入住前需到二甲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包括不限于肝功能、脑CT、骨密度,入住时请提供体检报告原件(六个月以内的均有效);六个月以内如有过住院治疗,应提供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四、 入住时请携带本人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 长者衣物、洗漱用品自备,家具不得携带入院。
六、 文明居住,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七、 长者之间相互关爱、彼此宽容,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在居室内禁止吸烟,不得自带家用小电器,严禁使用电炉、油炉和电热毯、取暖器等。
八、 长者如需外出,需持出门证,并告知当班工作人员。思维不清和行动不便的长者需由家人(监护代表)陪护方能外出。
九、 贵重物品切勿携带入院,如擅自带入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十、 需要紧急求助,可按床头的求助呼叫器。
十一、 来客探望要遵守院内制度,维护环境整洁、保持安静。
十二、 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
(一) 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包括皮肤病);
(二) 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者;
(三) 隐瞒病史者;
(四) 严重妨碍其他长者正常生活者(如吸烟、酗酒者)。
二、 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暴力倾向,六十岁以上的长者均可签约入住。
三、 入住前需到二甲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包括不限于肝功能、脑CT、骨密度,入住时请提供体检报告原件(六个月以内的均有效);六个月以内如有过住院治疗,应提供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四、 入住时请携带本人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 长者衣物、洗漱用品自备,家具不得携带入院。
六、 文明居住,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用气,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七、 长者之间相互关爱、彼此宽容,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在居室内禁止吸烟,不得自带家用小电器,严禁使用电炉、油炉和电热毯、取暖器等。
八、 长者如需外出,需持出门证,并告知当班工作人员。思维不清和行动不便的长者需由家人(监护代表)陪护方能外出。
九、 贵重物品切勿携带入院,如擅自带入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十、 需要紧急求助,可按床头的求助呼叫器。
十一、 来客探望要遵守院内制度,维护环境整洁、保持安静。
十二、 出现下列情况者院方将劝其出院,入院协议书即自行终止:
(一) 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包括皮肤病);
(二) 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者;
(三) 隐瞒病史者;
(四) 严重妨碍其他长者正常生活者(如吸烟、酗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