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老年公寓创建于2005年8月,是一所以集中供养与自费寄养相结合的杭州市三墩人民镇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之一。老年公寓占地面积11780平方米,建筑面积5028平方米,可安置老人200余人,现有员工25人。
在杭州市三墩镇党委、镇政府、民政部门和老龄委的领导关怀下,公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老人造福,让夕阳更红的办院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出现了很多感人事迹。
例如,2008年,我院接收了一位糖尿病晚期老人,双目失明,双脚发黑、发烂、发臭,医院不收,家属和社区为难。我院遵照爱心护理崇高观念,最大限度减轻老人的病痛,每天用双氧水和生理盐水为老人冲洗创口,喂水、喂药、喂饭,老人在我院生活了一个多月,安详地走完了人生的旅途。
有些老人来时哭哭啼啼,睡不着觉,护理员把老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和老人沟通,晚上陪老人一起睡,使老人安心在公寓生活。如今,老人把护理员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再也离不开护理员了。
老年公寓有许多老人身体不好,患有便秘,护理员以儿女之情把老人大便挖出来……家属子女做不到的,我们做到了。为表示感谢,家属子女送给护理员红包。几年来,我院先后收到员工上交的家属和老人送来红包15000余元(已全部退回给家属),为表示感谢,院里先后收到家属送来的50余幅锦旗和无数表扬信。
我院还有部分八九十年代入住的农村五保老人,有些人存在懒散、不讲卫生、随地大小便、打人、骂人、对现实不满,上访告状等情况,当时政府对这部分人的教育可以说一个难题。我院重组后,通过与这些老人谈话、教育帮助,使这些“被社会遗忘的人”融入到社会中来,他们吃的和寄养老人一样,住的是标准房,同样得到精心照料和护理。公寓组织老人参观城市新变化,回忆对比,教育老人要知足,要有感恩的心,对节水、节电的老人予以表扬,使老人觉得人格得到尊重。现在,老人都能够安心在公寓生活,积极帮助公寓打扫卫生,做力所能及的好事,有些老人被评为标兵老人、优秀老人、进步老人。汶川大地震,部分老人还捐出了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公寓再也没有发生打人、骂人、随地大小便、上访告状等情况。
我们的工作得到家属和社会的肯定,我院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先进敬老院”、“杭州市优秀敬老院”、“西湖区模范敬老院”、“创文明建设一等奖”、“十佳服务业单位”、“全国养老服务放心机构”等荣誉称号,并荣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授予的“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今年已被授予“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点单位”的荣誉称号。
公寓本着“以人为本,为老人造福,让夕阳更红|”办院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老人品质生活,为老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恪守“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政府分忧”的宗旨,对入住老人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紧急救助,临终关爱等服务。
院长寄语
尊敬的老人
我们杭州三墩老人公寓的服务对象,以老年工作为中心的以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立足“以人为本,关爱老人,让夕阳更红”是我们的工作宗旨,“花园式的公寓,宾馆式的管理,医院式的护理,家庭式的温馨”是我们的目标。
我们制订休养员手册,就是要让老人了解公寓情况,更好地休闲生活,帮助 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为老人提高生活品质,颐养天年提供全方位服务。
我们将恪导“帮天下儿女尽孝,替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宗旨”,把公寓建成老人称心、家属安心、子女放心的老人乐园。
良好的声誉和社会效益是我们的骄傲,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院长:吴连根
服务指南
一、护理
休养员、监护人、院方按照三方面约定,提供分级护理、服务、评见(杭州市三墩老人公寓、杭州市三墩爱心护理院护理标准)。
1、休养员入住后因患病或其他原因(年龄增大、行动不便、特殊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护理部门按休养员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休养员既享受该级别设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服务,并由护理部门向休养员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同时更变收费。
二、医疗
老人公寓(爱心护理院)设有医务室,浙江医院护士为休养员提供服务,定期查房,为休养员检测血压、脉搏、呼吸等,并建立休养员健康档案。
1、休养员在院内就诊,应按规定付费(药费、治疗费等)
2、休养员患疾病,由医师诊断,需送相关医院就诊的,护理员通知家属陪同前往,如需住院治疗,相关手续由休养员家属或单位等委托方办理。
3、未尽事宜按医保措施办理。
三、生活服务
1、护理员按休养员护理等级,规范服务。
2、护理员每天按规定打扫休养员房内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3、开水上午、中午、晚上每床各送2瓶到房内。
4、衣物、床上用品按护理等级换洗。
5、按护理等级提供起居、穿、脱衣物、喂饭、喂水、排泄、擦身、洗脸、洗脚、翻身、户外活动等活动,衣被随脏随洗。
四、财务保管
1、由休养员自行保管所有财务。
2、除日常用品外,建议休养员日常用品不要带入公寓。
3、一般物品委托护理员、护理长代为保管。
4、贵重物品,经休养员、监护人、院方代表三方确定,并签订委托保管协议,由院方代为保管,代收管理费。
5、较大物品,不超出10天免费,超出10天按月收取一定得保管费。
未委托保管物品,如有遗失,公寓不负任何责任,已代为保管物品,如有遗失,公寓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设施与分布
1、主楼1~3层另为老人公寓住房
2、4楼为爱心护理院。每个楼房配有楼长1名,负责各楼层护理工作。
3、各层朝东朝南方向设有双人房、单人房有独立卫生间。配有床、桌、椅、凳子,床头拒、大衣橱、空调、电视机。朝北房没有卫生间。
4、每个楼层配有公共洗手间、洗衣房,内配有洗衣机一层三层设有开水房,24小时供应热水。
5、二楼配有图书室、会议室、棋牌室、党员活动室、电教室、视听室、内有电脑,供老人使用。
6、三楼配有残障功能恢复训练室,聊天室,室内体育训练室,配有跑步机;自行车训练机,踏步机等,设有医务室,有浙江医院医师,坐堂门诊。一楼设有小卖部。
7、餐厅大常配有音响设备,供大型活动使用
8、大楼前有广场、花园、凉亭、长廊、停车场,大楼后有室外健身器械、晒衣场,边上有陪客室、福寿宫,配有冷棺,供逝世老人使用。
收费标准
入住须知
一、老人无传染病:老人健康证明(病历的复印件)。
二、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三、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四、老人的一寸免冠照片3张、五寸免冠照片3张。(公寓拍照费用:15元)。
五、老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请自带。
六、公寓内有:空调、电视机、床位、衣橱、桌椅、热水瓶等。
七、公寓同时提供护理服务。
八、收取床上用品费280元。
九、每人每月免费使用6度电。
十、除一般护理老人外,老人身边请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如遗失,公寓概不负责。
2000-3000元元/月起,入住方式灵活,电话咨询可享优惠
自驾路线:
导航搜索杭州西湖区三墩镇老年公寓,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方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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